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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

更新于:2023-05-04 编辑: 阅读:

各学院:

  根据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(教高函〔2019〕13号)和《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(兰工院〔2019〕74号)要求,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,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,学校决定对2022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,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时间地点

  (一)2022年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(附件1)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实施,线下答辩时间暂定于2023年5月27日,地点创新创业学院一楼和二楼。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
  (二)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第一批)结项验收(附件2)由各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,截止时间2023年5月27日。

  二、项目结项材料

  (一)《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》(附件3);

  (二)《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》(附件4);

  (三)项目结项验收答辩PPT。

  (四)科技实物或现场视频。

  三、项目验收安排

  (一)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安排

  国家级、省级项目资料请上传至投智圈平台,材料上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5,资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。

  (二)校级项目结项安排

 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校级项目的结项资料提交工作,结项资料上传方法同国家级省级项目,并参照《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》(附件6)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,验收结束后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提交《×××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》(附件7)。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736520982@qq.com邮箱。纸质版项目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,于2023年5月27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206室。

  三、其他说明

  (一)请各学院高度重视、积极动员、精心组织,明确分管领导和项目联络员,做好校级项目结项验收方案,组织好项目答辩和检查资料提交工作。

  (二)项目组成员务必按照结项要求,认真做好结项工作。


  联系人:王栋梁  电话:18919877137



创新创业学院       

2023年5月4日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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